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健全并规范谈心谈话活动,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关于构建和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要以“重沟通、访实情、讲方法、出实效”为原则,将教育、管理、服务措施不断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二、谈心谈话方式
可以主动约谈学生或者接待学生主动来访,谈心方式可因时、因人、因事、因地而异,可通过面谈、电话访谈、网络访谈(微信或QQ)等方式进行,在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值班期间,做好谈心谈话工作。
三、谈心谈话对象
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身心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情感受挫、言行异常、心理障碍等学生,适时与他们谈心谈话,开展针对性的指导。
四、谈话内容
重点了解学生的家庭、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他们的成绩,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优点,查找缺点和不足;对学生提出问题,引发思考;对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回复、解答和指导;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
五、谈话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是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歧视、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涉及到的某些内容应注意保密,以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6、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7、长期关注的原则。谈话后要对问题的解决程度和有无新的问题出现给予关注。
六、工作要求
1、每位辅导员平均每周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不少于5次,每位辅导员每学年应与所有所带学生进行一次触及学生心灵的单独谈心谈话。
2、对谈心过程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辅导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向学工部报备,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3、每位辅导员应详细记录与学生谈心谈话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存在问题、谈话内容、处理意见及工作反思等,填写《宝鸡文理学院辅导员谈心谈话记录表》。
4、谈心谈话工作是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学工部负责检查和考核。每个学年结束后,各学院党总支要对辅导员谈心谈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学工部。学工部将遴选优秀工作案例,进行宣传和推广。
七、附则
1、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
2、本规定由宝鸡文理学院学工部负责解释。